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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65娱乐游戏决算说明

来源: [365娱乐游戏]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7-28 字体大小: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365娱乐游戏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建)决20171 号)及《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宁财预20174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365娱乐游戏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省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科技工作、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365娱乐游戏包括环境保护局1个行政机关及下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信息中心、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站、环境监测站东侨分站、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环境保护局

财政全额拨款

21(含纪检人员3名)

20(含纪检人员3名)

市环境监测站

财政全额拨款

32

31

市环境监察支队

财政全额拨款

26

25

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财政全额拨款

8

7

市环境信息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6

6

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站

财政全额拨款

10

10

市环境监测站东侨分站

财政全额拨款

3

3

市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水、大气、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持续强化环境监管,着眼保护,努力服务发展,推动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动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工作落实一是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度。按照省里部署,2016年实行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度,我市及时制订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明确责任要求,适时下达目标任务,并抓好检查、推进、考评、落实,积极推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落实。二是落实环境管理体制创新。按照省里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我市陆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订印发了《宁德市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完成1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社会化委托运行的年度考核。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调查摸底,形成“一企一档”管理台账,公布了2016年度第一批国、省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推动成立了福建省首个环保类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推动了政府、企业和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形成。三是落实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全力服务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市督察,配合做好督察组资料调阅、走访了解、现场督查、后勤保障、延伸督察等各项工作,严查严处了97件群众举报投诉件,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分解下达了230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在强化服务中落实保护工作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严监管、优服务”的要求,在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同时,进一步精简审批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建立全市环评、验收等信息联网备案报送和公开工作,实现了投资项目审批信息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全市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24件,竣工环保验收389件。二是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全面排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分类整治,完成了1292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其中完善备案406个、整顿规范550个、淘汰关闭336个。三是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积极推动排污权交易,简化排污权购买工作流程和相关条件,引导31家企业通过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买到排污权,既较好地服务了企业落地发展,又增强了企业环境资源有价意识

(三)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编制完成我市流域水质目标任务清单和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清单,牵头推动实施涵盖工业、农业面源、农村环境、城市黑臭水体的147个年度涉水污染防治项目,其中128个项目提前完成。加强小流域环境整治,印发实施《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完成8条小流域水体达标与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加强流域水质监测,新建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34个省、市两级水质监控断面,大大提高了水环境监测预警分析能力。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市关闭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场338家。二是综合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开展工业源污染治理,推动大唐火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福鼎龙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淘汰整合合成革企业燃煤锅炉,实现合成革企业集中供热。加强移动源污染整治,超额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位居全省第一。开展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强化跟踪监测。完成国控空气城市站社会化运维交接工作,得到国家环保部充分肯定。三是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及时启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了所有国控和省控点位土壤环境监测,重点排放企业的信息复核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完成福鼎市全省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工作,试点经验被全省推广。

(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一是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和“清水蓝天”专项执法检查,全市检查排查各类企业1489家(次),立案处罚190家,办理查封扣押案件63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6件。对青拓系列项目、联德联维等重点企业持续开展“每旬一督查、一通报”,有力推动联德联维企业28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青拓系列项目59项整改任务完成54项,其余5项正在加快推进整改。二是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全市形成了2241个基层网格,基层网格员、网格责任人、网格化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正不断得到规范、完善。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深入企业1269家次、饮用水源地13处,督促35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落实整改。修订并印发《宁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核应急联络员集结单项演练,完成159个企业及福鼎工业园区文渡项目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同时,不断完善和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四是加大跨界污染纠纷预防与处置。加强与浙江省温州市的跨界污染防治联动,定期交流探讨工作经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快速打击跨界环境污染和犯罪行为,有效保护跨界区域生态环境。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书,健全责任体系,狠抓监督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四个专题学习计划安排,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结合其中,同时采取“局领导带头讲、支部书记轮流讲”的模式开展党课授课,扩大教育面,提高教育效果,增进了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环保审批、执法廉政风险点防范,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三公”经费保持下降趋势。

总体上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部署要求,工作在努力推进、力度在不断加大、成效逐步显现。全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重点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和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两项指标均保持在100%;重点流域-类水质比例为88.2%,同比上年提高34.4个百分点;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6%,同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但成绩只能证明过去,当前,要更加清醒地认识新形势和新要求,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与高位运行的环境状况给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带来了难度和压力;二是部分区域和行业环保问题仍然突出,如钢铁、石板材、拆修造船业、畜禽养殖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进展还比较滞后;三是基层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反差,基层环保内设机构、人员力量、车辆装备薄弱,亟待加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81.61万元,本年收入3499.13万元,本年支出2663.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17.6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499.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60.11万元,增长32.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366.2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21.00万元。

3.其他收入11.86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663.0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09.08万元,增长29.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27.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5.22万元,公用支出22.17万元

2.项目支出1535.68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6.98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599.32万元,增长3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5.43万元,下降9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改为由社保发放。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3.26万元,下降9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改为由社保发放。

(三)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69万元,增长4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增加了医疗保险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4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增加了医疗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运行支出982.7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0.6万元,增长3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等支出。

(六)环境保护宣传支出2.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1.32万元,下降88.8%。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经费20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支出。

(七)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支出1.0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92万元,下降8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环保法规规划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八)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65.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3.99万元,增长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核应急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的支出。

(九)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97.6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6.91万元,增长2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为配齐环境监察所缺执法设备的支出。

(十)排污费安排的支出454.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65.97万元,增长14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核应急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的支出。

(十一)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8.26万元,增长76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等环境污染防治业务经费支出。

(十二)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1.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业务经费支出。

(十三)减排专项支出61.15万元,为2016年新增支出项目,主要是用于国省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项目支出。

(十四)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0万元,下降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节能减排项目的支出减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72.2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其他支出77.59万元,为2016年新增支出项目,主要是用于环保督察、危险废物治理等其他环保工作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5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万元,下降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澳门环保国际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相关活动(出境批复文件:闽政外港澳〔20160062号)。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0.03万元,同比增加5.9%,因公出境团组数1个,人数1人,与上年相同,费用略有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环保系统来宁德调研、交流、指导、检查环保工作,以及本市县(区)相关单位沟通、反馈、联系环保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6批次、接待总人数875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7%,主要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支出58.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2.51万元,同比下降4.3%主要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以及公务用车里程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5万元,比2015年增加5.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58万元,主要是购买环境监管能力配套的仪器设备。

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2016年度我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另行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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